2024-10-10 13:48:15
扬尘治理工地检测仪,PM2.5限值为50/PM10限值为90。
一、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
(一)工地周边围挡100%:
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存续使用一年以内的建筑围挡采用“铁皮+草皮+字体”装配式形式,存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围挡采用围墙形式,临建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遮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围挡墙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砌体围挡30米设一道伸缩缝,每3米设一内墙垛,20厚1:2.5水泥压光,围墙顶部和底座刷蓝色或灰色外墙涂料,中间刷白色外墙涂料。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的,底部设置高30厘米的防溢座。现场围挡应定期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及时修复、更换。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完成后,方可拆除围挡。
(二)物料堆放苫盖100%:
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应该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弃土、弃料以及其它建筑垃圾的临时覆盖可用编织布或者密布网,密目网不得少于2000目的标准;
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三)出入车辆冲洗100%:
工地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路面实行“三包”(包洁净、包秩序、包美化)。工地出入口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
车辆冲洗干净标准。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除泥,确保车辆驶出工地时无尘土飞扬。
洗车槽设置要求。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内侧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浇筑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设施;车辆冲洗设施按要求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并安排专人管理。
车辆冲洗设施的配备标准。应配备自动洗车装置及高压冲洗水枪;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市政、管线工程,经所在工程的监管部门同意后,施工单位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建立渣土车管理台帐,详细记录车辆证照信息、进出场信息、冲洗情况、密闭情况等。每次车辆清洗要登记进出工地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进出工地时间等信息,车辆冲洗完后驾驶员和冲洗人要签名,监理单位负责人不定时对车辆清洗情况进行检查。
(四)施工地面硬化100%:
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5米。工地内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板铺设技术,进行全面硬底化处理。生活服务区范围内,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并加强洒水,降低扬尘。行车范围的施工作业面(含天然地基、路基、基坑面、边坡、施工作业便道等)。
(五)拆迁湿法作业100%:
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报送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
方案包括:工程基本情况、项目部基本情况、岗位职责、扬尘污染源、降尘措施、洒水设备配备计划、扬尘治理费用等。施工单位应采用合理的人工、机械及爆破等房屋建筑拆除方法,分段拆除,湿法作业。拆除全过程应同步持续采用高压喷淋、雾炮等洒水降尘措施,对被拆除的房屋建筑及周边洒水抑尘。
(六)渣土密闭运输100%:
施工现场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必须经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渣土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S定位系统,尾气达标排放,依照审批路线、时间规定行使,运输过程中无外露、无遗撒。
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
视频监控: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平台联网运行。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要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项目土方作业期间,必须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扬尘在线监测: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其他位置按国家要求设置相应数量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至生态环境监控平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24小时数据传输正常,数据存储时间6个月以上。
三、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按照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监测点浓度限值80微克/立方米,达标判定以及小于等于2次/天,监测点浓度限值至监测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当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150微克/立方米时,以150微克/立方米计。
四、土石方作业雾炮全覆盖;土方阶段在基坑周边按照30-50米间隔加设雾炮设备1台。
扬尘达标要求:土方作业阶段,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
围挡喷淋:在围挡内测设喷淋,高出围挡20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3 米。
道路喷淋:道路两侧设喷淋,高出地面不小于50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3米。
基坑喷淋:在基坑周边临边防护设喷淋,高出临边防护20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3米。
楼体喷淋:楼体外围设置喷淋,喷头间距不大于3米,在建楼层设置一道,多层或小高层建筑在第2层重复设置一道,高层建筑在第6层重复设置一道。
塔吊喷淋:塔吊自装配日期起至项目竣工,塔吊伸出臂安装喷淋系统,喷头间距不大于2米。喷淋均采用雾化喷头,安装定时自动喷淋装置。喷淋系统2小时喷一次,每次10分钟。
五、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六、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严格落实各项抑尘、降尘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设置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进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掌握施工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七、工程主体防尘网全封闭;在建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围挡的,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密目式安全立网的阻燃性能、外观尺寸、网目密度等指标要符合标准要求。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1.2米以上。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八、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土。建筑废弃物要日产日清,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土,不能清运的必须全面苫盖,使用密目网不得少于6针2000目要求,建筑废弃物装载要求。驶出工地的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该平装,不能高于车厢围栏且遮盖率达到100%。施工现场渣土车或建筑材料(沙、石粉或余泥)运输车辆要全密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泄漏等。
近日,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 2934-2019)已报经省政府同意发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我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此次将实施的《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施工的扬尘排放控制与管理。同时,公路施工、铁路建设施工等扬尘开放源的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
对于施工场地的定义,《标准》中明确为: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和建筑物拆除施工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作业区域。其中,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施工等作业场地。
此外,《标准》中再次明确了扬尘的定义,即施工场地产生并逸散至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简称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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