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6 03:06:31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是工人进场上岗前必备的过程,属于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工地管理中的核心部分之一。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各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好安全培训教育,并在相关教育记录上签字,把共同做好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作为提升本企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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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一)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必须按要求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新入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待岗、复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确保不漏一人,做到有培训教育、必量化考核。
合格后方可转入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重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必须认真组织施工班组安全交底并观看对应类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二)要坚持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培训教育计划,对现场人员实行一人一卡制度。
将培训内容、学时、时间、地点、培训人及考核成绩等详实记录,建立完整的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现场作业活动。
三级安全教育要有执行制度,培训计划,三级教育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按有关规定工地安全三级教育规划如下:
1、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年不少于24时培训)。
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每年不少于24时培训)。
3、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每年不少于16时培训,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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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在以往多走形式的情况较多,现在已经逐步开始使用系统软件进行综合管理,提升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工人的安全到位
工地安全培训教育是项目现场人员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环,切身关联到每个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使用安全培训教育系统可解决以往现场教育培训走形式的情况,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结果和人员的出入施工现场权限进行联动管理。
人员只有在满足培训合格的条件后才能够获得门禁权限。 人员的培训记录可查,培训教育的测试试卷结果可扫描备案,并可生成各类汇总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工厂、车间、工作站和集团的新员工和职工,以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此外,三级安全教育体系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教育体系。
企业必须对进入厂房、车间、班组的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对于转换工作、恢复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工,必须进行新岗位、新作业方法安全健康教育,受教育者经考核合格后,可以从事岗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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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观看视频。这种视频是来自我们车间现场的视频,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正确操作方法的模拟演练等视频。
2、建立培训道场。培训道场就是建立一个新员工培训实验室,将车间现场的设备按比例缩小后,再安排新员工进行现场的模拟操作,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多搜集相关的安全事故案例。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是工人进场前必备的过程,属于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工地管理中的核心部分之一。
工程项目部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项目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数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保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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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应做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的统计,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存档并上报监理。明确项目安全管机构各人员的职责并做好分工。
按时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存档。项目安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员以及主管生产的生产经理。
教育完成后由工人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以及三级安全教育汇总表后项目安全部归档保存。工人施工作业前还应有项目的技术总工对其进行专项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完成后才能进行作业。对于转换工种的还应对其进行重复教育。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专业分包单位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提前将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审核认可,或经承包单位复训考核。其中,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
1、进入新的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规定,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3)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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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安全隐患安全生产: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专业分包单位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提前将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审核认可,或经承包单位复训考核。其中,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
1、进入新的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规定,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3)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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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施工作业人员主要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生产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新进场施工工人在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对的人员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报送特种作业证件登记,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巡查,发现隐患并及时下发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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